适用于锂离子、镍氢、镍镉、铅酸、金属氢化物镍等多种类型的单体电池和电池组,依据标准GB8897.4-2002(idt IEC60086-4:2000)《原电池 第4部分: 锂电池的anquan要求》、GB8897.5-2006(idt IEC60086-5:2005)《原电池 第5部分:水溶液电解质电池的anquan要求》、IEC 62133:2002《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液二次单体电池和电池组 便携式密封二次单体电池和电池组的anquan要求》、IEC61951-1:2003《含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的便携式密封可再充电电池和电池组 第1部分:镍镉电池》、IEC61951-2:2003《含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质的便携式密封可再充电电池和电池组 第2部分:镍金属氢化物》、IEC 61960:2003《碱性或其它非酸性电解液二次单体电池和电池组 便携式二次锂单体电池和电池组》、UL 1642:2006《锂蓄电池组》进行热滥用(极高温)和热冲击试验项目,GB/T18332.1-2001(电动道路车辆用铅酸蓄电池)、GB/T18332.2-2009(电动道路车辆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)、GB/Z18333.1-2001(电动道路车辆用锂离子蓄电池)、GB/Z18333.2-2001(电动道路车辆用锌空气蓄电池)、QC/T741-2006(车用超级电容器)、QC/T742-2006(电动汽车用铅酸蓄电池)、QC/T743-2006(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)、QC/T744-2006(电动汽车用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)等相应标准要求。
